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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象院区医保结算调整升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5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办公室

作者:未知

点击: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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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院申请,有关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审核通过,近日,我院五象院区基本医保结算调整升级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执行三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自2025年12月6日起,中区直医保和异地医保患者已可以在五象院区享受基本医保门诊住院结算服务

具体结算业务包括中区直单位职工医保、广西区内异地职工医保、跨省职工医保及城乡居民普通门诊、住院、个人账户共济(即广西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通过授权绑定成功后,职工个人账户基金可以用于支付其子女、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在门诊部发生的需个人负担的费用)结算业务。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2月5日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象院区医保结算调整升级的通知 第 1 张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象院区医保结算调整升级的通知 第 2 张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象院区医保结算调整升级的通知 第 3 张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五象院区医保结算调整升级的通知 第 4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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