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办公室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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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朋友们: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我院已获批一院两址,双拥院区(青秀区双拥路10号)、五象院区(良庆区体强路26号)均为三甲口腔专科医院投入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4日起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
五象院区执行三级医院收费后,将以三甲口腔专科医院的高标准、高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