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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信息来源:医疗保障办公室

作者:未知

点击: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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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朋友们: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我院已获批一院两址,双拥院区(青秀区双拥路10号)、五象院区(良庆区体强路26号)为三甲口腔专科医院投入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自2025年12月4日起五象院区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

五象院区执行三级医院收费后,将以三甲口腔专科医院的高标准、高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5年12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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