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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民主路门诊部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01

信息来源:医保办

作者:未知

点击: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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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朋友们: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审批同意,我院已获批一院三址,双拥院区(青秀区双拥路10号)、五象院区(体强路26号)、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8号都市物语A栋第三层302号(民主路门诊部)均为三甲口腔专科医院投入运行。根据有关规定,自2026年3月2日起民主路门诊部医疗服务价格执行三级医院收费。

民主路门诊部执行三级医院收费后,将继续高标准、高质量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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